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
1. 劳动人人格平等;
2. 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
3.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4. 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福利的权利;
6.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中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
1.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3. 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
4. 劳动合同必须经过鉴证机关鉴证才能生效;
5.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履行。
工资法是调整工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工资法的基本原则是:
1. 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2. 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
3. 工资支付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
休息休假法是调整劳动者休息休假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休息休假法的基本原则是:
1. 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2. 休息休假时间必须在法定范围内;
3. 休息休假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是调整劳动者在生、老、病、死、伤、残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
1. 劳动者享有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
2. 社会保险必须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规定缴纳;
3. 社会保险必须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帮助。